引法,引有引流、引領、引導之義。一般而言,引法是在與病位相距較遠處或相對處的穴位進行針灸,以引導經氣和調節經氣,實際上也是選用針穴調和陰陽的一種特殊“調氣”法。
《內經》的“引”
陰陽互引例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曰:“故善用針者,從陰引陽,從陽引陰。”用陰經穴治陽經病,用陽經穴治陰經病;還包括上病下治,下病上治;臟病(陰病)取背俞(位于陽),腑病(陽病)取腹募(位于陰)等。
氣血分治例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曰:“氣虛則掣引之,血實則決之。”馬蒔曰:“謂導引其氣。”決,決破其血。氣虛宜引經氣,血實則決絡血,是為針刺兩大治法。
標本虛實例《靈樞·衛氣》曰:“下虛則厥,下盛則熱痛。故實(原作“石”,據《太素》《甲乙經》改)者絕(截)而止之,虛者引則起之。”說明十二經標本上下各有所主病癥,屬實者當絕其根而止,虛者當引其源而起。虛者在起點(本)引之,實者在止點(標)絕(截)之。
病位上下例《靈樞·刺節真邪》曰:“上寒下熱……推而上之者也。上熱下寒,視其虛脈而陷之于經絡者取之,氣下乃止,此所謂引而下之者也。”是上熱下寒,以下引上之法。《靈樞·五邪》曰:“邪在肝則兩脅痛……取行間以引脅下。”即為取以下部穴行間,引治上部病脅痛,是引而下之例。
可見,引法可從氣反理論去理解,從陰陽、氣血、虛實、標本、上下去把握應用。而其中以本(四肢)引末(頭面軀干),以標本虛實例來指導引法應用者為多。
引法的應用
針法除可在調神針方中應用之外,這種方法還常用于三叉神經痛、多發性癤腫、面部痤瘡和慢性麥粒腫等。三叉神經痛見情緒急躁易怒者,為風火上逆之證。針方用面部諸穴淺刺留針以疏通經氣,風池、合谷以祛風止痛,配用手足相關滎穴降逆瀉火,常有顯效。
灸法常以遠道穴用麥粒灸法,是為引法之妙用。遠道取穴常以身體末梢穴為主。如耳尖穴是麥粒灸和藥筆點灸,可用于各種病癥,包括各部扭挫傷、多種急性炎癥(急性結膜炎、扁桃腺炎、腮腺炎等)、術后感染和疼痛、急性關節、運動系病癥等。再如十二井穴可表里同取,如少沖、少澤治面熱面赤、口舌糜爛。也可上下同取,如關沖、足竅陰治偏頭痛、耳鳴、耳聾等。
西安附兒中醫醫院“兒童發育行為疾病&生長發育疾病名醫..[詳細]